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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理论

有关文学的本质、特征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的原
理、原则。文艺学的一个门类。广义的文艺学,是研究
文学艺术的科学;狭义的文艺学,只研究文学。传统的
习惯把它分成三个门类:文学理论、文学史和文学批评。
它们都以文学为研究对象,都要求把历史的、现实的文
学理论与文学史和逻辑的研究结合起来。文学史重在对
文学的历史研究;文学批评重在对文学的现实研究;文
学理论则重在对文学作逻辑的研究。从古往今来的文学
现象中,找出文学的本质和规律,揭示文学的不同形态
的特点。
  文学理论研究作为上层建筑、意识形态的文学所具
有的质的规定性,其中包括它与其他上层建筑、意识形
态以及一切艺术所共有的普遍性,也包括它区别于其他
艺术的特殊性;研究作为社会现象的文学所具有的社会
功能和所起的社会作用,其中包括它与其他社会现象共
有的功能、作用以及它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所独具的功
能和作用;研究文学作品的内容、形式及其相互关系;研
究文学本身的不同形态(抒情的、叙事的、戏剧的)的
特点,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、渗透和由此而形成的
各种文学种类、体裁;研究文学的创作过程及其规律,其
中包括方法、风格和流派等等。
  文学理论不是关于文学的固定不变的法则,而是文
学实践经验的概括。它在文学创作、文学批评等实践基
础上产生和发展,反过来,又推动文学创作、文学批评
的前进。文学理论也吸取文学史的研究成果,从而又对
文学史研究发生影响。
  文学理论本身,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。关于中国
文学理论的发展(见中国文学理论批评),关于马克思
主义文学理论的发展(见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),也均
如此。
                  (胡经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