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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族文学

苗族分布很广,主要居住在贵州、云南、湖南,其余
分布在广西、四川等省(区),约500多万人(1982),语言属
汉藏语系苗瑶语族,1956年创制新苗文,通用汉文。苗
族文学包括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两部分。民间文学以韵
文作品最为丰富。能唱的韵文作品,在苗语湘西方言区
称为“莎”,川黔滇方言区称为“高”,在黔东方言区称
为“霞”。不唱而吟诵的,在黔东方言区称为“佳”或
“佳理”,在湘西方言区称为“朵”。黔东方言区还有
散、韵结合、说说唱唱的说唱文学,苗语叫“嘎百福”。
能唱的韵文体作品,按内容分为古歌、苦歌、反歌、情
歌、节令歌、习俗歌、新民歌和爱情叙事诗等。
  苗族远古时期的神话,是苗族最古老的作品。苗族
先民关于宇宙形成、万物起源、民族迁徙、部落部族矛
盾斗争的历史认识,大都反映在“苗族古歌”之中。反
映古代生产劳动的古歌,代表作品有《打杀蜈蚣》、《则
嘎老》、《居诗老》、《活路歌》、《瓷器歌》、《种
麻歌》等。
  诉说旧社会苗族劳动人民受压迫受剥削的长篇苦歌
《逃荒歌》控诉了地主阶级趁天灾进行高利盘剥,迫使
人民过着流落他乡的凄惨生活;短篇苦歌如《苗家流落
在山坡》、《穷人像笼里的小麻雀》等。
《苗族古歌》封面
《反江山和老虎》插图
  反歌,又叫起义斗争歌,有长篇,也有短篇,反映
苗族人民反抗封建王朝的压迫,歌颂苗民起义英雄和人
民的英勇斗争精神。主要作品有《张秀眉之歌》和关于
石柳邓、吴八月的歌等。
  爱情叙事诗所反映的内容,多与苗族的婚姻习俗有
关,其作品有向往婚姻自由、歌颂勤劳、鞭挞懒惰的《仰
阿莎》;反封建迷信、讴歌忠贞爱情的《雄当与配莉》;
反对舅权婚制的《哈迈》、《娥娇与金丹》、《阿蓉和
略刚》等。
  情歌反映了男女青年从接触到成婚的过程,有“见
面歌”、“赞美歌”、“单身歌”、“青春歌”、“求
爱歌”、“相恋歌”、“分别歌”、“成婚歌”、“逃
婚歌”、“离婚歌”等类,用不同的曲调演唱。
  习俗歌有宾主在酒席上表示感谢、赞颂、劝酒、敬
酒及称赞主人谦逊好客等的《酒礼歌》;丧葬有表示吊
念与送别死者的《开路歌》、《孝歌》、《哭丧歌》;婚
礼上唱的《大客歌》、《出嫁歌》、《打扮歌》、《吃
姊妹饭歌》;年节酒席上有反映关于婚姻变革,从嫁男变
为嫁女的《姊妹歌》等;反映祭祀活动的有《吃牛歌》、
《跳鼓歌》、《芦笙木鼓歌》等。这些习俗歌谣充满了
苗族生活气息和民族特色。
  不唱而专供吟诵的韵文体作品,称为“佳”或“佳
理”。“佳”的内容包罗万象,其中一部分与能唱的古
歌大体相同,但对民族发展与社会风俗,各种矛盾纠纷,
叙述得特别详尽。此外,还有《议榔词》、《巫词》等。
  黔东南地区散、韵结合的“嗄百福”歌是劳动人民
创造的一种讽刺性很强的文学体裁。作品短小,情节完
整,反映婚姻问题和批评社会不良倾向,比较深刻、辛
辣。
  散文体作品包括神话、传说和故事。除解释人类起
源与谷种来源的《阿陪果木》、《狗取粮种》等神话外,
大部分传说、故事扎根于社会现实,如描写与自然猛兽
作斗争的《阿各林》、《两兄弟和两姊妹》;与皇帝官
家、地主阶级作斗争的《阿秀王》、《哈氏三兄弟》、
《果罗闷》;与妖魔作斗争的《王子除妖记》、《荨麻
婆》;反映苗民起义斗争的《突围记》、《草鞋记》、
《张秀眉是白虎星变的》;反映地方风物与习俗的《香
炉山的传说》、《芦笙是怎样吹起来的》、《云雾茶》;
反映爱情生活的《孤儿和龙女》等。除此以外,《阿方
的故事》(反江山的故事)是苗族的机智人物的故事。
  苗族神话、传说故事的特点是:鬼神往往成为人们
的朋友、兄弟,甚至妻子;天上、人间和地下可以自由
来往,攀亲结戚;老虎的故事较多,且老虎不一定都作
为反面形象出现;爱情故事最多;散居地区的传说、故
事较聚居地区丰富多采,传奇性更强。
  苗族作家文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开始形成,
出现了一批文学新人,伍略的中短篇小说、潘俊龄和石
太瑞的诗歌创作,在苗族作家文学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。
                  (吴德坤)